有心脏病的妇女必须慎重对待生育问题

妇女妊娠期 间,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的变化,心血管 系统也不例外。这对正常的孕妇来说,是可以胜任的,但对患有心脏病的孕妇 来说,往往无法胜任,所以,有心脏病 的妇女必须慎重对待生育问题 。

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%~40%,心率加快 ,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,至妊娠32~43周达最高峰,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。以后逐渐减轻,产后4~6周恢复正常。此外,水、钠的潴留、氧耗量的增加、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、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,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。

分娩期 心脏负担的增加更为明显,第一产程 每次宫缩时,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,临产后,每次宫缩约有300~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中心循环,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%,平均动脉压增高约10%,致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。第二产程 除宫缩外,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,周围循环阻力更增,加上产时用力迸气,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,同时腹压加大,使内脏血涌向心脏,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。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,血窦关闭,胎盘循环停止。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,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,易引起心衰;另一方面,由于腹内压骤减,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,回心血严重减少,造成周围循环衰竭。

产后1~2天内,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,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,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。

由于上述原因,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、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,易发生心力衰竭 。因此,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,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。

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 ,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。病情较轻、代偿机能良好者,对胎儿影响 不大;如发生心衰,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、早产或死产。


怀孕六个月才知道自己有心脏病该怎麼办?有没人知道这方面的问题的,该怎样预防要好呢

妇女妊娠期间,母体各系统发生一系列适应性的变化,心血管系统也不例外。正常孕妇怀孕以后,由于要担负胎儿的生长发育,心脏负担增加,表现为心脏增大,心率加快,血容量及心脏排出量增多,这些负担在妊娠三十周左右达到最高峰,以后一直持续到分娩。这对正常的孕妇来说,是可以胜任的,但对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来说,如果心脏的功能原先已有减退,则往往在妊娠的晚期、分娩期或产后,因不胜胎儿负担而出现心跳、气急、唇色发紫等心力衰竭的症状。一旦发生心力衰竭,就有生命危险,这也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心脏病还是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据某医院妇产科统计,近10年来产妇死亡的原因中,心脏病占第二位。所以,有心脏病的妇女必须慎重对待生育问题。

那么,是不是说所有患心脏病的妇女都不能怀孕了呢?不是的。有的心脏病人可以怀孕,有的则不可以怀孕,为了确保妇女的健康,患心脏病的妇女应根据医生的意见决定是否生育,千万不可冒生命危险生孩子。而医生对患心脏病妇女的生育问题是怎样考虑的呢?据统计,患心脏病的孕妇中以风湿性的最多,其次为先天性的、贫血性、高血压性的心脏病和病毒性心肌炎等。能不能怀孕,要不要人工流产,问题不在于患了什么样的心脏病,而在于平时心脏的功能状态。根据心脏病对体力活动的影响,一般将患者的心脏功能分为四级:Ⅰ级病人能胜任一般体力活动,如走路、洗衣、做饭等。Ⅱ级指能从事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。如进行日常体力活动时有心跳、气短和疲劳感。Ⅲ级指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。稍微活动即感心跳气短,但安静休息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。Ⅳ级指在安静休息时也有心跳、气短症状,睡觉时躺不平,必须垫高枕头或半卧位,肝脏肿大和下肢浮肿等。

心功能属于Ⅰ级、Ⅱ级的妇女可以生孩子,怀孕以后只要适当注意,一般都能安全地度过妊娠和分娩。属于Ⅲ能和Ⅳ级的妇女,原则上不可以生孩子。妇女无论患哪一种心脏病,决定怀孕之前或发现已经怀孕,都应立即找产科医生或内科医生进行检查,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,分析它能否经受住妊娠和分娩增加的负担。如果病情不允许,则不应怀孕,如病情许可继续妊娠,则应预防心力衰竭的发生,定期找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,千万不可因求子心切,而不顾自己心脏情况,不去医院检查,不听医生劝告,自做主张怀孕、分娩以致造成严重后果。

为了保护心脏病孕妇及胎儿的健康,患心脏病的孕妇要安排好日常工作、学习与生活,避免重体力劳动及过度劳累,

防止情绪紧张和激动,注意休息,饮食方面应加强营养,多吃蛋白质和维生素丰富而容易消化的食物,如鸡蛋、瘦肉、肝、新鲜蔬菜与水果等。应注意限制饮食中的盐量,从妊娠4个月起,所吃的一切汤和菜都应比平时淡一些。在衣着方面要注意冷暖,预防感冒及其他感染,如发生这类疾病应立即找医生诊治。

妊娠的头5个月应每周检查一次,5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二次。应提早在临产前1—2周住院等待分娩,分娩时,如果有心跳、气急、脉搏加快等症状时,要及时告诉医生,根据情况采用洋地黄药物治疗。如果妊娠分娩时,未发生过心力衰竭者,可以在产后自己哺乳和照顾婴儿。

经医生检查允许生育的心脏病妇女,在孕产前期如注意保健,防止发生心力衰竭和其他合并症,一般都能够顺利度过妊娠和分娩,达到母婴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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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:心脏病患者怀孕生育需加强照顾

新华网伦敦9月15日电(记者黄堃)许多患有心脏病的女性都担心病情是否会影响怀孕生子,一项最新研究显示,患心脏病女性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安全地怀孕和生育小孩,但有一个重要前提是要加强对患者的照顾。

《欧洲心脏病学杂志》刊登报告说,一个国际研究小组调查了28个国家中1000多名患有心脏病的孕妇的资料。分析显示,虽然她们在孕期的死亡率与普通孕妇群体相比要高很多,但死亡率本身不高,只有约百分之一,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安全地怀孕和生育。

在不同种类心脏病的患者中,心肌患有疾病的孕妇在孕期死亡或出现健康问题的几率是最高的。参与研究的英国帝国理工学院教授马克·约翰逊说,这是因为她们的心脏在孕期需要泵出比平时多50%的血液,这会对心肌造成很大负担,如果心肌患有疾病就会导致许多问题。

而另一方面,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孕妇情况往往较好,在孕期死亡或是出现其他健康问题的几率较小。研究人员认为,这倒不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本身的影响小,而是由于从小就知道病情的患者可能会一直得到较好的照顾,减少了孕期风险。

另一项比较也佐证了对患心脏病的孕妇加强照顾的重要性。在发展中国家,患有心脏病孕妇死亡率达3.9%,而在发达国家只有0.6%;这些患者腹中婴儿的死亡率在发展中国家为6.5%,而在发达国家只有0.9%。这些数据说明患病孕妇所享受医疗条件的不同会造成很大的区别。

据介绍,这项研究是全球首次对患心脏病孕妇的大规模统计。研究人员总结说,绝大多数患心脏病的孕妇都能够安全度过孕期并生下小孩,但这个过程对孕妇身体状况进行密切关注并加强照顾是非常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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